时间:2019-03-23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手机端记者 肖卫香)三八妇女节是为庆祝妇女在经济、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,体现对女性的尊重和维护。3月7日,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获悉,为进一步保障女性权益,省妇联推动实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,协同多部门努力,让反家暴有法可依。 省政府妇儿工委及时推动《反家暴法》实施 2016年3月16日,海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省妇联会议室召开了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实施工作座谈会。海南省委宣传部、省人大法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卫计委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民政厅、省法制办、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残联等14家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参加座谈,研究协作推进法律实施的具体措施,使《反家暴法》在海南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。 省妇联积极推动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》的修改 2016年12月,海南省妇联委托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修改《规定》的调研工作。2017年2月—6月,调研组先后到昌江县、屯昌县、定安县、文昌市、三亚天涯区等与当地妇联、政法委、公安、法院、司法、教育、民政以及乡镇妇女干部等相关单位进行座谈调研;7月上旬,调研组到湖南省长沙市、江苏省南京市等地进行调研,先后收集、分析并借鉴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,形成了调研报告和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(修正案草案)》。同年2月,海南省妇联向人大提交了《关于修改〈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〉的议案》,提出将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》的修改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。2017年1月起,省妇联主动向省公安厅和省高院发函、走访,建议制定公安机关处置家庭暴力规定、《告诫书》实施办法、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意见、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实施办法等,最终形成并于2017年8月18日印发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〉的意见》(琼妇字〔2017〕90号)。 2017年9月,省妇联及时向省人大报送修改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》的相关材料。随后,省妇联不断争取将《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》的修改纳入立法计划项目。 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家庭暴力重在预防。其中,广泛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是预防家庭暴力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当前,家庭暴力之所以仍在一部分家庭存在、恶性案件屡有发生,一个重要原因是受传统观念影响,认为家庭暴力是私服事,公权力不宜太多介入。正因如此,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,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,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,就显得尤为重要。反家庭暴力法第辨要对此作了专门规定。 妇联组织在积极参与推动反暴力立法的同时,把提高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作为工作的另一个着力点,依托寻找“最美家庭”“平安家庭”创建等活动,抓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、“11.25”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、12.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,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,面向社区和家庭宣传倡导夫妻平等、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,各基层妇联也常态化开展相关宣传活动。 加大培训力度,不断提升妇女维权干部反家暴的工作能力。2016年以来,省妇联先后在海口、定安、东方、临高、琼海、保亭、乐东、陵水、昌江、屯昌、三亚、儋州等市县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的干部和妇女群众进行培训和教育,加大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宣传力度,提升妇女维权干部的工作能力。 建立健全反家暴信访通道 女性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据统计,截至2018年11月,全国法院共审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,发出356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。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,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。 商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,营造和谐平等的家庭氛围是重要前提,一旦出现家暴的苗头,当事人要及时报警,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,让潜在的家暴受害者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,还具有“权力控制”的实质和反复发生、循环升级的特点。 省妇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我省妇女面临家庭问题、存在家暴危机或遭遇家暴时,可及时拨打12338,根据提示选择所在市县,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投诉。据悉,“12338”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、统一规范的妇女维权热线,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、婚姻、家庭、心理、教育等方面的咨询,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。12338在受理投诉后,将对信访人信息、家庭暴力形式、因果、当事人求助意愿等进行登记,并填写量表进行风险评估,必要时向社区和社会支持气筒搜集相关资料,并分级进行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