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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配套政策亟待真正“落地”,新能源车充电不再“烧脑”

时间:2019-04-16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商报全媒体讯(椰网/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实习记者 林佳琪)近年来,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使用,不仅能实现“低碳”绿色出行,还能大大改善能源使用结构,尤其是《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的出台后,海南计划于2030年全省禁止销售燃油汽车,标志着海南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上议事日程。

  不过,近日海口多个小区的业主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,他们的小区有的业主已经购买了新能源汽车,却苦于小区无处充电,常常为“加油”烦恼,而有的业主向物业要求安装适用的充电桩无果,本想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愿望不得已落空。小区为什么不安装新能源汽车的适用充电设备?难在哪里?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。

  业主:给新能源车充电成了一件很“烧脑”的事

  家住海口市西海岸某小区的汪先生说,2016年底,他购置了一辆新能源车。本想用车便利生活,但他现在却觉得给这辆车充电成了一件很“烧脑”的事。

  “我家附近的充电桩太少了,自己也没有车位,给车充电只能去附近的大酒店,没有私桩,用车成本提高了不少。”汪先生称。

  有着同样困惑的还有居住在海甸岛的张先生,小区本来车位少,能安装充电桩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。小区不允许安装私桩,思前想后,他使用了一种折中的办法,从自己二楼的家里引出一根线,给车充电。“这个办法比较危险,没有充几次电就被其他业主举报。”张先生说。

  记者随后调查了海口市区多家小区,发现安装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小区并不多,老旧小区更少,海甸岛一些相对较新的小区配备充电桩的情况相对好一些。

  部门:目前我省既有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共2262个

  据调查,建成小区已有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普遍较难这是全国性难题。

  那么,下一步海南如何解决这个问题?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人士,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制定了《海南省居住(小)区、建筑物、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(试行)》,明确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要求。目前,海南既有住宅小区已安装充电桩共2262个,其中海口1333个、三亚159个、洋浦26个、儋州169个、临高39个、琼海54个、万宁117个、澄迈350个、文昌15个。

  为破解建成小区安装充电设施普遍较难的问题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“以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,逐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”的思路稳步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。同时,拟采取“财政奖励、企业出资、个人筹措”的方式解决配套充电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难题。

  下一步,省住建厅一是修订完善《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(试行)》和《海南省居住(小)区、建筑物、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,严格落实各类建筑物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相关规定和标准,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套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。其中,居住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0%规划建设或预留充电条件;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5%规划建设;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%规划建设;其他类公共建筑(医院、学校、文体设施等)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5%规划建设。二是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完善《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》和相关配套文件,重点明确各领域充电桩建设任务、责任部门及责任单位,确保2019年全省建设各类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接口4万个以上。三是会同省财政厅、各市县政府、海南电网公司,全面摸排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及供电现状。研究制定财政奖励措施,解决老旧小区电力增容、防火隔离墙建设等资金筹措难的问题。四是会同省发改委、海南电网公司启动老旧小区电容改造工作,探索建立公共网对物业管理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,解决“峰谷电价”优惠政策落地的问题,确实降低充电汽车使用成本。五是根据市场需求、小区车位现状和小区周边停车场分布等实际情况,探索对小区周边停车场、停车泊位进行改造,逐步增加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充电设施的容量,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新增配套充电设施场地不足的问题。六是将充电桩建设纳入《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》修订内容,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用户建设充电设施管理。

  专家各地政府配套政策需要真正“落地”

  新能源专家认为,目前正处于充电桩市场发展的前期。地方政府的政策需要真正“落地”,让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能够切实获得好处。例如,不少小区物业拒绝业主设置私桩,主要是因为物业要为了设置变压器投入上百万元费用。如果政策要求业主承担一部分费用,就能很好地缓解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。

  专家还认为,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,一定要压实各市县政府主体责任,将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市县,由各市县结合辖区实际,明确建设地点、建设类别,并纳入市县“多规合一”。同时,各市县政府每年必须拿出一定的建设用地、住宅小区用于充电桩建设;设立项目申报“单一窗口”,简化项目报建手续,对纳入建设布局规划且手续完备的项目施工予以保护;电网企业要简化接网及电力计量装置报装手续,落实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要求,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、高效服务。

  专家还表示,随着新能源公交车、出租车的普及,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也会逐步提升。同样的,要让充电桩市场快速地发展起来,全省必须“一盘棋”,共同推动,各有关职能部门,结合职责分工,研究制定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措施,只有这样,新能源车成为市民的首选便指日可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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