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版 | 登陆 | 注册 | 留言 | 设首页 | 加收藏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聚焦 > 文章 当前位置: 聚焦 > 文章

消费税法公开征意见: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烟酒税率未变

时间:2019-12-14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原标题:消费税法公开征求意见

 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(中国青年报·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)继增值税之后,消费税也终于正式步入立法进程。今天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征求意见稿》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,烟、酒消费税税率未变;取消“一日、三日和五日”等三个计税期间,新增“半年”的计税期间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。

  消费税是我国重要税种之一,主要税目包括烟、酒、高档化妆品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,2018年共征收10632亿元。自1994年开征以来,消费税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,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、2014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。财政部表示,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,税制框架基本成熟,税制要素基本合理,运行也基本平稳,因此,《征求意见稿》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。

上一篇:携号转网服务今天正式上线 在全国范围推行

下一篇:100款违法违规App被下架整改 考拉海购、房天下等在列

联系《每周一法治》 | 关于《每周一法治》
人民法治网-WWW.MZYFZ.CC-弘扬法治文明、法治精神;强化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、依法治理、依法维权意识,打造中国最及时、最权威、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法治新闻服务平台|   QQ:773977605  |  地址:WWW.MZYFZ.CC  |  电话:12345678  |